實驗廢棄物分類表
實驗廢棄物分類
1、固體廢棄物:凡由實驗過程產生之1次性或拋棄式耗材,如乳膠手套,PVC 吸管,擦拭紙(布),塑膠滴管等,
皆屬於固體廢棄物,應依本校固體廢棄物專用塑膠袋盛裝。
(1)不鏽鋼鑷子,不鏽鋼藥匙,不鏽鋼盤,篩網等需另外收集,依本校固體廢棄物專用塑膠袋盛裝。
(2)玻璃類廢棄物應依本校廢棄化學品及其空瓶分類流程辦理。
(3)生物醫療廢棄物應依本校生物醫療廢棄物清除規定辦理。
(4)載(蓋)玻片、針(頭)筒...等具有感染性之廢棄物,皆屬生物醫療廢棄物,
應依本校生物醫療廢棄物清除規定辦理。
(5) 前述(2)(3)(4)嚴禁放入固體廢棄物專用塑膠袋,經查獲拒收。
(6)請確實作分類,一般垃圾、資源回收、電線、儀器及設備、廢棄化學品、化學品空瓶容器、
廢棄注射針頭、與針頭相連之注射筒、載玻片、蓋玻片、金屬製(物)品、貴金屬、玻璃類...等
嚴禁放入固體廢棄物專用塑膠袋,經查獲拒收。
2、實驗廢液:凡由實驗過程中產出(生)之廢液。
(1)實驗室廢液分類應依本校實驗廢液分類流程辦理,可分為有機廢液類、無機廢液類。
(2)廢液之分類原則首重相容性,如果有不相容之廢液混合處置,可能會產生劇烈反應甚至造成火災爆炸,
針對實驗室廢液之分類務必格外小心慬慎。
•酸性廢液和鹼性廢液應分開貯存。
•氰系廢液與酸液廢液應分開貯存。
•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物質需分開貯存。
•含硫類與酸液需分開貯存。
•碳氫類溶劑與鹵素類溶劑需分開貯存。
•氧化性物質需單獨貯存。
•與水發生危險化學反應性類及空氣反應性類,需減少與反應物接觸,並注意包裝材是否老化。
(3)因學校化學品使用種類繁多、性質變化大,如果同一種類之廢液因來源複雜,將會增加廢液處理之難度
及費用,故貯存之相容廢液來源應盡量單純化。
(4)廢液桶材質之選擇應可安全承裝廢液,並可抗腐蝕性及避免氣味揮發,
且應於廢液桶外張貼符合本校規定之廢棄物分類標籤及特性標誌。
(5)承裝廢液時,嚴禁盛裝超過桶身安全刻度標線或容量八分滿,且桶內液體仍有持續反應情形,
一律拒收,請回實驗室自行分裝及解決反應後再行清運。
3、生物醫療廢棄物:詳環境部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認定標準之生物醫療廢棄物定義。
4、廢棄化學品:應依本校廢棄化學品及其空瓶分類流程辦理。
5、可焚化處理不易進料之實驗廢棄物:
實驗過程中產生之化學品混合物、沉澱物、凝膠(固)物等,包含矽粉(膠)、固態原物料等之廢棄物。
(1)實驗場所有清運需求,請填寫可焚化處理不易進料之實驗廢棄物申請清單
並eMAIL至z11007001@email.ncku.edu.tw 。
(2)可焚化處理不易進料之實驗廢棄物申請清單
(3)申請單檔名請註明系所(學科)、實驗場所老師;
例: OO系(學科)-OOO老師-可焚化處理不易進料之實驗室廢棄物申請清單
6、依環境部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如因未確實依規定辦理而導致本校遭受罰款,罰款將由違規實驗室/系所全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