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化學品及其容器清運規定
自111年1月份開始,本校廢棄物清運申報方式改變,請各實驗室特別注意~~
環安衛整合資訊系統 http://mis.epsh.ncku.edu.tw/
一、申報與清運作業
流程: 來信告知需求►本中心安將排廠商前往實驗場所清點分類、裝箱貼分類標籤、秤重►待本中心發清運通知信件
(信件正本予系所辦,副本予來信告知需求之寄件人)
(一)申報:實驗場所有清運需求,請填寫廢棄化學品(含空瓶容器及破碎實驗器皿)申請清單
並eMAIL至 z11007001@email.ncku.edu.tw 。
• 申請單檔名請註明系所(學科)、實驗場所老師;
例: OO系(學科)-OOO老師-廢棄化學品(含空瓶容器及破碎實驗器皿)申請清單
(二)清運日期:不定期清運,本中心依各實驗場所來信告知欲清除廢棄化學品項目及其容器,
以eMAIL各別通知負責清運聯絡人清運時程及集中地點。
- 廢棄化學品空瓶容器清運方式:
1、實驗場所使用完化學品之空玻璃瓶及空塑膠瓶前處理,清運前妥善貯存於實驗場所時,
先用清水略為清洗(清洗3次以上),清洗產生之液體依實驗廢液分類規定分類收集,
清洗過之容器晾乾,確保無任何殘留物。
(1)清洗前,空瓶內化學物質傾倒完無殘留後放置通風(排氣)櫃。
(2)盛裝高危險化學物質(如:強氧化劑、禁水性、毒化物等化學物質)之空瓶處理前
請詳閱SDS(安全資料表)安全處置及貯存方法。
(3)請務必穿著實驗衣,佩戴護目鏡、手套等個人防護器具。
2、年度(每年1次)清運
(1)本中心會發通知信件及公告申報時程及清運時程,清運時程約莫為每年10月(或11月)。
(2)可收受化學品玻璃及塑膠空瓶容器、破碎實驗器皿,但不包含大型塑膠空桶(如:10L/20L廢液桶)、
陶瓷坩堝、載(蓋)玻片等非化學品空瓶容器。
(3)玻璃空瓶及碎實驗器皿: 請先以堅固不易破裂之紙箱盛裝(箱底請確實黏妥)妥善貯存,
最外層套上紅色專用塑膠袋並張貼廢棄物分類標籤。
(4)塑膠空瓶: 請以紅色專用塑膠袋盛裝綁妥貯存,並張貼廢棄物分類標籤。
(5)紅色專用塑膠袋盛裝7分滿,袋口綁妥束緊,並確認無鬆脫、無破袋、無廢棄物散落。
3、非常態性清運
(1)有需求eMAIL給承辦,不定期清運,以退休老師優先安排清運時程。
(2)可收受化學品玻璃及塑膠空瓶容器、破碎實驗器皿,只須紙箱盛裝妥善貯存。
(3)玻璃空瓶及碎實驗器皿: 請先以堅固不易破裂之紙箱盛裝(箱底請確實黏妥)妥善貯存,
無須張貼廢棄物分類標籤。
(4)塑膠空瓶: 請以塑膠袋盛裝綁妥貯存,無須張貼廢棄物分類標籤。
4、未安排到非例行性(非常態性)清運,則申報年度清運(每年1次),
屆時會發通知信件及公告申報時程及清運時程。
二、廢棄化學品項目及其容器(定義說明) 【應依本校廢棄化學品及其空瓶分類流程說明辦理】
(一)可辨識廢棄化學品:化學品盛裝於原瓶裝內,原標示清楚,可辨識該品名之化學品,
但非屬毒性化學物質、人體/動物試藥、農藥、汞(水銀)。
請分別以有機(含碳元素)、無機(不含碳元素) 2大類項目貯存。
(二)不明廢棄化學品:化學品經分瓶、分包裝,非盛裝於原裝瓶原標示(手寫)或標示脫落、包裝鏽蝕等無法辨識。
(三)化學品空瓶容器:實驗室產出之廠商不回收廢化學空瓶,無殘留化學品之塑膠及玻璃化學品空瓶容器。
(毒性化學物質空瓶容器勿與其他化學品空瓶容器混合。)
(四)破碎實驗器皿:破碎玻璃器皿、燒杯、三角錐瓶、量筒等,或已破碎之玻璃容器碎片。
(先以堅固不易破裂之紙箱(箱底請確實黏妥)或不易穿刺之容器盛裝妥善貯存。)
(五)因實驗場所廢棄化學品量體大、項目多,如須環安衛中心協助,本中心鄰派合作廠商協助場所廢棄化學品
分類清點、裝箱貼分類標籤、秤重,請於每月20~30日告知本中心,謝謝!!
三、貯存、包裝及標示
(一)不同類別之廢棄化學品,請分別以不同盛裝容器(紙箱等)集中存放妥善貯存。
(二)瓶罐間請以碎紙、報紙團等填塞以防清運過程因碰撞而造成破裂。
(三)每箱重量不超過20公斤,請考量紙箱耐受度及人員可搬動性進行裝箱。
(四)實驗場所自行分類裝箱者,請於箱外張貼廢棄化學品(物質)清點表
• 廢棄化學品(物質)清點表
(五) 廢棄化學品及空瓶容器為實驗廢棄物去化使用者付費項目,該項目清運處理費用由實驗室各自負擔。
四、備註
(一)鋼瓶、氣體瓶、瓦斯罐、壓力瓶等皆不予收受清運。
(二)金屬材質包裝之化學品空桶或空瓶(如原瓶裝原標籤且名稱清楚可辨識,可允收)。
(三)載玻片、蓋玻片等有感染性之虞者,勿以本清運管道清運,請依生物醫療廢棄物清除規定辦理。
(四)購買化學品時,請與有提供回收容器之供應商回收(包括塑膠瓶、玻璃瓶或鐵桶)。
(五)廢棄化學品及其容器為實驗廢棄物去化使用者付費項目,該項目清運處理費用由實驗室各自負擔。
(六)為了您的安全,運送實驗室廢棄物者,請穿長褲、包鞋及戴手套,切勿穿脫鞋或涼鞋,
做好個人防護以確保安全。
(七)依環境部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如因未確實依規定辦理而導致本校遭受罰款,罰款將由違規實驗室/系所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