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訂「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草案)(2021年版),已公布於該署全球資訊網之生物安全專屬網頁,請惠賜卓見。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一、 依據衛福部疾管制署109年12月15日疾管感字第1090500478號函辦理。
二、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為使我國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符合國際趨勢,該署參考加拿大公共衛生署2015年出版之”Canadian Biosafety Standard”(第2版,簡稱CBS),編訂旨揭規範草案。
三、 該署為求旨揭規範草案之周延及可行性,本校研究學者與相關人員如有修正意見,請於109年12月31日前填寫修正意見表,免備文逕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提供該署承辦人彙辦。(CDC承辦人:黃先生,傳真;02-23919524;email:CCH1023515@cdc.gov.tw)
四、 旨揭規範草案、加拿大出版之CBS文件與修正意見表,本中心業已下載至環安衛資訊網首頁(http://epsh.ncku.edu.tw/)>>最新消息區;或至CDC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傳染病與防疫專區>>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規範及指引,下載使用。
二、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為使我國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符合國際趨勢,該署參考加拿大公共衛生署2015年出版之”Canadian Biosafety Standard”(第2版,簡稱CBS),編訂旨揭規範草案。
三、 該署為求旨揭規範草案之周延及可行性,本校研究學者與相關人員如有修正意見,請於109年12月31日前填寫修正意見表,免備文逕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提供該署承辦人彙辦。(CDC承辦人:黃先生,傳真;02-23919524;email:CCH1023515@cdc.gov.tw)
四、 旨揭規範草案、加拿大出版之CBS文件與修正意見表,本中心業已下載至環安衛資訊網首頁(http://epsh.ncku.edu.tw/)>>最新消息區;或至CDC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傳染病與防疫專區>>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規範及指引,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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