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擴充CDC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學者人才庫名單,請轉知各單位並推薦適合人選且於109年2月10日(一)前將人選資料送本中心,餘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9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003285號與南市府衛生局109年1月13日南市衛疾字第1090003586號函辦理。
二、 衛福部疾管署為利國內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及教育訓練持續辦理,如有適合人選推薦,請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學者人才庫建置暨查核委員遴選要點」相關規定於旨揭日期前寫「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學者人才庫申請審查表」[機關(構)推薦],送本中心,俾利彙整。
三、 該署核定符合資格之推薦人選,將納入旨揭人才庫,並另行文通知當事人。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9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003285號與南市府衛生局109年1月13日南市衛疾字第1090003586號函辦理。
二、 衛福部疾管署為利國內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及教育訓練持續辦理,如有適合人選推薦,請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學者人才庫建置暨查核委員遴選要點」相關規定於旨揭日期前寫「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學者人才庫申請審查表」[機關(構)推薦],送本中心,俾利彙整。
三、 該署核定符合資格之推薦人選,將納入旨揭人才庫,並另行文通知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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