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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南市府衛生局有關"生物安全第一等級至第四等級實驗室安全規範".......及等專章修正草案,詳如說明。

一、依據南市府衛生局108.02.27南市衛疾字第1080034270號辦理。
二、該署為提升修訂時效與周延性,爰先徵詢各界有關專章修正意見,如有修正意見請於108.03.22前填寫意見表,免備文逕寄至電子信箱(vei@cdc.gov.tw)或傳真(03-23919524)至CDC承辦人蔡威士技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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