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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衛生福利部檢送「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所為之輸出入感染性生物材料案件裁罰基準」,.....茲檢送發布令、裁罰基準各1份。
函轉衛生福利部檢送「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所為之輸出入感染性生物材料案件裁罰基準」,業經該部於115年6月25日以衛授疾字第1150500161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裁罰基準各1份。
南市府衛生局-1150629-南市衛疾字第1150085773號.pdf
教育部-1150630-臺教資(六)字第1150064939號.pdf
發布令-0625.pdf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所為之輸出入感染性生物材料案件裁罰基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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