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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衛生福利部檢送「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業經該部於115年4月30日以衛授疾字第1150100355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一、 依教育部115年5月5日臺教資(六)字第1150045243號函辦理。
二、 旨掲管理辦法,業經該部於115年4月30日以衛授疾字第1150100355號令修正發布。
三、 旨揭辦理辦法之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已置於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網址:www.cdc.gov.tw)之「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法規」專區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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