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5月例行性實驗廢棄物清運申報
申報期間:113年4月20日~113年4月30日,申報期間未申報者及申報錯誤者概不受理。
實驗廢液 清運年次 13-25
校園固體廢棄物 清運年次 13-45
生物醫療廢棄物 清運年次 13-05
醫學院及生科院 固體廢棄物 清運年次 13-65
實驗室廢棄物申報公告信件同步eMail給各系所承辦人員;亦同步公告於實驗室廢棄物清運申報管理子系統上方「點此看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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