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函轉衛福部修正「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並廢止「衛生福利部管制性病原管理作業要點],自2019年4月12日起生效。

修正「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並廢止「衛生福利部管制性病原管理作業要點],自2019年4月12日起生效。相關發布令、修正規定全文及修正對照表,請參閱下方檔案。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