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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疾管署有關茲卡病毒(Zika virus)之危險群等級及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
有關茲卡病毒之危險群等級訂為RG2微生物,相關檢驗及研究之一般操作應於生物安全第二等級(BSL-2)實驗室進行,如涉及動物實驗應於動物生物安全第二等級(ABSL-2)實驗室進行,並遵行該等級之安全規範及P650包裝運輸規定
茲卡病毒(Zika virus)之危險群等級及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疾管感字第10500500245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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